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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棉膠帶訊:上海地鐵小廣告升級 透明膠帶直接貼在車廂里
泡棉膠帶訊:進站的軌交10號線車廂里,突然有些躁動。兩名年輕人從前一節車廂快步走來,邊走邊動作嫻熟地往乘客手里塞廣告紙。有人顯然司空見慣,不接手,廣告紙飄落在地;有人好奇:“是個房產項目嘛?在嘉興的,距離當地的高鐵站還有8公里,還說什么距離上海一小時交通圈……”車剛進站停穩,兩人下車而去,這時乘客徐小姐才發現,自己的手指被鋒利的紙張劃出了一道小口子。
“最近車廂小廣告回潮,抓捕、清除都較為困難。”本月13日,新一輪“地鐵迎春四亂專項整治”已開始,軌道警方也參與其中。
對于這樣的地鐵“頑疾”,除持續加強打擊和處罰,如何發動乘客參與也許是個嘗試方向。此外,也有乘客建議要從廣告商一端加以監管。
透明膠帶直接貼在車廂里
以前的老路數之一是不法分子將小廣告塞入地鐵車廂廣告框內,而隨著85%的地鐵列車廣告框改造完畢,不法分子也“推陳出新”。記者昨天在1號線列車上看到,一些打印粗糙的廣告紙,貼在車廂車門兩側墻面上。而在2號線途經南京路、陸家嘴等車站時,上車散發廣告者也不時出現,甚至有人趁乘客不注意,將黑廣告塞入乘客拎包或塑料袋中。
在4號線列車車廂內,乘客告訴記者,常常有人強行向自己發小廣告,或者在車廂內隨意張貼。這些廣告不但會對車廂衛生造成破壞,還有一些涉嫌夸大、虛假宣傳,誤導乘客。在4號線宜山路站,記者在車廂內的廣告欄內發現一張房產小廣告。據乘客反映,散發小廣告的人是前面幾站上來的,“是一個小伙子,拿著一疊小廣告,一揚手就在車廂內貼上了,他在車廂一路貼過去,腳步很快,動作很快,看來是做習慣了”。
地鐵執法三中隊王隊長證實了乘客的反映:“在遭到我們不斷整治后,他們就在小廣告后面使用雙面膠貼或新型粘貼,粘性很強,一貼就牢。”記者試圖去撕掉車廂里的小廣告,并不容易。到達終點站后,地鐵保潔人員也抱怨說:“這些貼小廣告的,貼一張只要一秒鐘,我們清理起來卻很費勁。”
打擊在加大,“四亂”人員也更加狡猾,執法難度進一步加大。
“地鐵上這么貼廣告好嗎?對不起了,下車的時候我撕下來帶出去扔掉了。別罵我手賤,真心看不下去。”不久前,一位微博名“林六月”的網友曬出了自己清理小廣告的照片,一時引來點贊無數。她說自己在江蘇路至婁山關路的車程之間,清理了四節車廂,撕下超過30張小廣告。林小姐在微博上曬出了一沓厚厚小廣告的照片,引來大量轉發與評論。大家紛紛為其點贊,稱其是“正能量”。
地鐵車廂有1至2個公告欄,乘客經常發現其中的一部分公告欄都張貼了售房廣告,遮擋了原本放置其中的地鐵線路圖與其他廣告。這些售房廣告寫著“6萬首付”、“單價8500起”、“得房率88%”、“70年產權”等信息,紅底黑字,頗為醒目。然而,廣告上沒有任何公司落款,僅有一個手機號,顯得十分粗制濫造。
被發現后竟跳鐵軌逃跑
晨報記者發現,在地鐵車廂內隨意散發的小廣告主要以房產、旅游等廣告為主,常見的發放形式包括隨意散發、張貼以及插入車廂拉手。地鐵執法人員表示,有時在一班車上,一位執法人員就能清繳四五十張非法小廣告。但是,由于散發人員的流動性強,執法工作也面臨著一定的難度, 當前對非法小廣告仍然以清理為主。地鐵行政執法總隊工作人員還說,散發小廣告的人中不少是被多次處理過的“熟面孔”,而且這個群體之間也有聯系,往往這邊剛抓到一個,線路上其他發小廣告的人就能收到手機預警,然后將廣告放回包里,搖身變成普通乘客。
2號線世紀大道站工作人員則告訴記者,甚至有散發小廣告者為了躲避處罰,慌不擇路跳向地鐵軌道。“有一天晚上,大約9點多,我們車站出現驚險一幕,一個男子在車廂散發小廣告被執法人員發現,便拔腳開溜,我們和執法者一起追趕,他居然慌不擇路跳入了地鐵軌道。”事發后,地鐵站臺按照應急預案按下列車緊急制動按鈕,執法人員很快將男子控制,地鐵2號線運營并未受到影響。
如何抓?熱心乘客舉報+聯合伏擊
上午9時30分,從江蘇路站登上11號線列車,身穿制服或便衣的執法隊員在多個車廂尋覓“四亂”人員蹤影,但列車開出多站仍未見人。而在隨后的兩列車上,晨報記者發現了大量剛散發的小廣告,有的插在車廂內的把手中或散落在座位上,甚至黏貼在地鐵車壁上。
“散發者現在‘打游擊’水平提升,發一批小廣告立即坐到座位上躲避執法。”一位執法隊員表示,頭班車、上午11點后、晚高峰期間散發廣告情況高發,已經增派人手。
為伏擊整治這些散發廣告者,近期開始圍繞新開通的換乘車站,管理方派出眾多隊員聯合伏擊。“比如上體館站、龍漕路站等還加強了視頻探頭追蹤,一旦發現目標立即加以追蹤,有必要的話次日還會加派隊員去執法。”地鐵執法三中隊王隊長表示。
采訪中,晨報記者在兩列列車上看到多名乘客出手協助執法隊員,或者提供線索,部分乘客還親手撿起散落一地的黑廣告,甚至撕下黑廣告給執法隊員銷毀。“破壞地鐵環境,大家都很討厭,我看到廣告就要把它們撕下來。”乘客鄭先生表示。還有一位馬小姐表示,上車時看到一個車廂乞討者以及一個10多歲的散發小廣告者出沒,已撥打了地鐵熱線舉報,她手上也已經撿了厚厚一疊小廣告。
地鐵執法大隊負責人昨晚告訴晨報記者的數據是:這幾日來共處理了散發小廣告等“四亂”行為150多起。其中13日首日就查獲“四亂人員”53人,其中乞討33人,散發小廣告10人,車站內設攤6人,非法兜售4人。相關人員均不同程度接受罰款等處罰。
地鐵各執法中隊將長期與軌道公安開展打擊“四亂”行動,并對乘客給予的協助和清理小廣告等舉動表示感謝,將重點針對乘客舉報線索,增派執法隊員伏擊登車巡查。市民如果發現此類行為,可撥打地鐵服務熱線64370000或通過軌交幺幺零微信平臺進行舉報。
如何罰?如“三進宮”可行政拘留
上海地鐵昨天透露說,對一而再、再而三被查獲散發小廣告者,可以對其實施拘留處理。近一年來,上海軌交行政執法大隊已經查獲地鐵“四亂”人數超1.3萬人,總罰金約66.5萬元,其中查獲的散發小廣告的人數最多,達4400人,另外還協助警方拘留了64人次。
“你違反了《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》 第31條第7項的內容,根據條例第49條第3款,我們將對你處以50元罰款。”1月13日晚,在4號線宜山路車站辦公室,執法者正在對一名違規發布小廣告者進行處理。他提到的《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》第31條第7項,內容涉及到軌交內所禁止的行為:“擅自設攤、停放車輛、堆放雜物、賣藝、散發宣傳品或者從事銷售活動。”所謂“第7項”就是處罰規定,即“可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。”
執法人員還在此人包內查獲厚厚一疊的廣告傳單。“我姓劉,是第一次做廣告散發,我不知道地鐵內不能發廣告,以后不會再來了。”他告訴記者,自己是做房產中介的,近階段生意做不上去,這才想到來地鐵散布小廣告。在上海火車站上了4號線,剛坐了一站,發了一點小廣告,就被執法者抓了“現行”。
業內人士認為,包括散發小廣告、設攤、乞討等在內,車廂亂象屢查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違法成本偏低。實際操作中,對情節不嚴重的行為往往只罰50元,甚至遇到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會以批評教育為主,威懾力相對有限。
其實,對屢教不改的小廣告散發者,可以實施治安拘留處罰,這個標準是第三次被抓獲,就會移送公安機關,依法對其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。
采訪中,有乘客向記者談了一個思路:“以前對付馬路上的小廣告,有關部門曾使用‘呼死你’的方式,對做廣告的人進行處理,有一定效果。現在地鐵處理亂發小廣告是否可以借鑒呢?我們只注重對亂發者的處罰,那些明知道違法的廣告商,卻無人去監管。”